112-1臺灣研究學分學程申請辦法

「臺灣研究學分學程」招生:即日起受理申請至2023年11月03日止。

「臺灣研究學分學程」由臺灣文學研究所綜理,以串連台大各學院學科的理論框架與在地關懷為宗旨,接合從科學與科技、社科法政等學門的學術資源,以文學文化為軸心,轉化學術知識為大學部人文教育的內容。

「臺灣研究學分學程」在媒合校內學者從事臺灣研究的同時,更以提供學生進行自我探索的資源、建立主體性意識之基礎知識、培育學生的公共意識與社會實踐能力為目標。「臺灣研究學分學程」包括從文學到醫療公衛等領域課程,學生必須在規定學分數內,選修所屬科系以外的九學分課程,引領學生從自己的興趣出發,藉由「跨域」的知識攝取,「連結」興趣取向與專業能力,深化為發現問題、提出對策、提升臺灣社會文化的「實踐」動能。為了讓學生體驗、發現自己與臺灣文化的關聯,學程特重舉辦主題性論壇、以及走訪文化藝術之生產現場的經驗。學程課程多強調田野調查、街區探訪、博物館參展的設計,期待學生了解文化、藝術、群體性皆來自生活,養成對於環境的敏銳知覺,進而成為具備本土關懷、國際視野的頂尖人才。

更多介紹請參閱「臺灣研究學分學程」網頁: https://gitl.ntu.edu.tw/category/program_news/

※申請資格與方式:

(1) 學士班二年級以上(含碩、博士班)皆可申請。

(2) 台大同學請至「學分學程線上申請系統」http://ifsel3.aca.ntu.edu.tw/cou_stu/

若您為臺灣師範大學、臺灣科技大學同學,煩請使用「國立臺灣大學系統跨校學分學程資訊共同平台」申請:http://ifsel3.aca.ntu.edu.tw/cou_stu/index.php/alliance/auth/login

填寫申請表,列印申請表紙本,檢附歷年成績單與相關申請資料各一份,於即日起至2023年11月03日上班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將所有申請資料送至臺灣文學研究所辦公室(法學院霖澤館附近國青大樓3樓)或將申請資料掃描成電子檔,email至臺灣文學研究所信箱:ntugitl@ntu.edu.tw。

(3) 審核通過後將於11月08日公布申請核准名單。

(4) 本學程每學年核定名額以100名為原則。經核定者,得優先選修學程課程。

(5)只要學程曾經公告包括之課程,均承認為學程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