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簡介
為增進本校經濟弱勢學生獨立自主精神,擴充生活學習領域,並培養臺大人應具備的基本素養,以厚植畢業後就業能力,特依據教育部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訂定國立臺灣大學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設置要點(PDF檔)。
二、學習時間:115年2月至115年6月。
三、執行方式
(一)每學期初同學至申請系統(連結)填寫個資及專長,表達參與意願。
(二)請同學填寫「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申請書」提出申請,本所將透過管理系統甄選適合同學,規劃同學學習內容。
(三)名額:2名
(四)申請期限:即日起至2月10日止
注意事項:
1、114-2學期符合資格且有意申請的同學,請填寫「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申請書」。
2、需檢附文件如下:
(1)、113 年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父母+學生本人,共三份)(不收其他例如: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等類似證明)
(2)、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
(3)、114-1學期成績單(若成績尚未公告,請同學於114-2學期開學前補交,以確認成績是否符合資格。)
(4)、存摺影本、身分證或居留證影本等基本資料
(5)、已取得政府單位核發之114年度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有效期限至115年6月30日)之同學,因公所已完成家戶所得查核,僅需檢附該有效證明文件,無須再提供113年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所辦詢問。
電話:3366-4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