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3 月 28 日2024 年 3 月 28 日 NTUGITL 主講:陳奕翔(影像工作者) 主持:謝欣芩(臺大臺文所副教授) 時間:2024年03月26日(二)上午10:20-12:20地點:博雅教學館406教室 撰稿人:邱芷琦(臺大臺文所碩士生) 本次講座邀請影像工作者陳奕翔老師,以「閱讀攝影」為題,帶領學生們進行一場對於影像解讀的思辨。 奕翔老師在演講一開始便指出這是一個「視覺文化」的時代,也是一個「全民影像」的時代,也就是說,影像建構了我們的認知——不管常用的社群平台是什麼,我們都追蹤了一些現實生活可能完全不認識、從來沒真正見過的人,然而卻覺得這些陌生人比生活中實際認識的人還要更加熟悉。這是因為有影像的輔助,讓我們儘管沒有真正見過,也能夠感覺真正認識。與此同時,在社群上發文、上傳照片,也是在幫助我們建構自己所想塑造的身份與形象。 活在這個視覺文化、全民影像時代中的大家,就如此不停地透過影像建構他人,也建構自己。因此,更應該認真地去思考所接收到與傳播出去的攝影,背後究竟傳達了什麼樣的資訊。 奕翔老師首先拋出了一個提問:「攝影、拍照所得出的靜態照片,和畫畫又或是動態影像有什麼不同?」老師指出,可以將拍照視為「凝結的瞬間」。 為了要解釋這種媒介的獨特性,奕翔老師給同學看了多幅「奔跑中的馬」的繪畫,會發現繪畫所捕捉的馬在奔跑時,腳總是張開的。然而,若透過拍照所捕捉的馬,卻沒有一個動作中的腳完全張開。這也因此導致在攝影術發明後,人們改變了繪畫「奔跑中的馬」的方式。 對此,老師引用理論家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的「此曾在(That-has-been)」概念。巴特表示拍照是「紀錄曾經存在過」,並認為按下快門的這一刻就從此不會再重來,就算安排了一模一樣的場景,也不會跟過去的照片完全一樣。 與需要透過人腦記憶再創作的繪畫不同,攝影捕捉的是可能難以記清楚的一瞬間、幫助紀錄現實。然而,這並不代表攝影中所呈現的都是完全客觀的真實。 奕翔老師再舉了布列松的「決定性的瞬間(The Decisive Moment)」這個概念,指出決定性瞬間並非「事件」偶然發生的瞬間,而是「畫面中的元素」偶然發生、排列在一起的瞬間。因為布列松是看到環境中有可能發生的創意,因此在定點等待有機會產生的巧合,等待這個構圖中的所有元素都可以達成平衡的瞬間。藉此,能看到攝影師的「選擇」影響了畫面的結果,因此這並非只是完全客觀的捕捉,而是有主觀的介入。 延續上題,奕翔老師再給大家看了一張布列松的照片,並詢問同學會如何解讀這張照片。在同學思考的同時,老師提醒大家要從照片的環境中尋找線索,看看是否支撐這個想法?如果沒有辦法找到線索支撐,也不了解照片背後的歷史脈絡和文化知識的話,又該如何解讀?單從畫面構圖可以看出什麼資訊? 會問這些問題,是因為發現在奕翔老師提供布列松拍照的時間、地點、歷史背景後,得出的解讀和沒有背景知識的解讀完全不同。這也印證了「大師拍的照片會說話」這句話是不存在的,因為除非有時代、文化背景、脈絡等知識,不然我們都只能透過自己的經驗解讀照片,導致拍照的人和解讀照片的人會產生完全不同的想法。 接下來,奕翔老師帶同學思考「攝影是真實的」這個認知所產生的問題。 在攝影術剛開始被發明時,其實大量用在當作醫學解剖的紀錄,也因此有著以攝影作為「證據」的起源,影響了大家對攝影紀錄「真實」的印象認知。然而,隨著攝影被運用在各式各樣的地方,這種對紀錄「真實」的推崇反而不盡然是一件好事。 奕翔老師舉了兩個例子。首先,老師給大家看了兩張不同的圖片,請大家判斷哪一個是畫、哪一個是照片,儘管同學們透過圖片中物件的摺痕、反光、色澤等細節來判斷,仍然無法準確辨認,可見繪畫技術的擬真技巧使得繪畫像照片一般,而攝影也透過後製技巧,將照片變得像畫一樣有非現實的感受。 第二個例子,老師給大家看攝影獎的照片與主辦方的評語。會發現被評價具有「人道精神」所拍出的照片,其實是擺拍所得出的結果,獎項也因此被收回。更是有其他得獎作品被發現是軟體修圖,而被抨擊、惡搞的狀況產生。然而,經過編排的、後製的攝影,又為什麼就不值得得獎呢? 會有「後製不值得得獎」的懷疑,是建立在「攝影務必傳達真實」的想法上,但是攝影本來就不可能傳達完全的「真實」——無論拍下的東西再怎麼「社會」,鏡頭要拍入什麼、要排除什麼,都是攝影師個人的選擇,受到攝影師個人的主觀立場所影響。就算是新聞的紀實攝影,可能也只是捕捉真實的一部分,是帶有立場的真實。因此,觀看照片的人也不能只是被動地接受所見為真,而是必須不停地思索拍攝者到底是以什麼角度進行拍攝?拍攝者到底做出了哪些選擇?又是為什麼這樣拍? 與此同時,「後製」也並非當代的問題。奕翔老師以Ansel Easton Adams在1940年代所拍攝的風景照為例。Adams作品所捕捉到的光影呈現,其實是不存在於現實中的,完全是以「分區曝光」的手法才有辦法呈現。由此可見,「後製」在底片時代就已經存在,而非電腦發明後才有的顧慮。然而,隨著科技進步,似乎已經不把「分區曝光」視為一種「後製」。甚至當代經常忘記,我們使用的相機本身就已經內建很多色調、鏡頭的設定,使我們誤認自己的照片「不需後製」。 因此,我們需要正視拍照本身就是一種「建構」的認知。從選擇底片、選擇相機開始,就可以看作是有意識地在調整攝影產生的結果——「後製」並非只存在於攝影之後。 「眼不見為憑」,我們看到的每一個畫面,都是被特定立場截取的片段、特定的角度,更呈現出攝影是一連串「選擇」的結果,並非完全主觀,也並非完全客觀。 最後作為練習,奕翔老師給大家看了攝影師濱田英明和Michael Wolf的作品。可以發現不同的攝影師選擇的攝影角度與風格就會不同,而我們可以從「內容」與「形式」兩個角度分開去思考眼前的照片,也可以思考「內容」和「形式」之間是如何相互影響。在思考「照片傳遞了什麼訊息?」這個問題的時候,奕翔老師提醒大家,要想成照片裡所有東西都是有意義的,儘管攝影師本人可能並不這樣想、沒有這麼多的思考,但解讀的人不需要被攝影師的主觀意見所影響,可以依照自己找到的線索與經驗去解讀。 同時,老師也讓大家練習解讀一連串的廣告照片,可以發現因為觀者的經驗與在乎的事物不同,所以對於廣告就有不同的解讀方式。因此,我們更應該結合所擁有的經驗和生活中本來就存在的符號概念認知,來對影像進行解碼。 奕翔老師提醒大家,攝影有很多面向可以岔出去討論,因此如果我們不從某一個特定的面向、視角切入的話,有可能大家的討論是會完全沒有交集的。拍攝走的是自己的過程、是個人的選擇,我們需要記得這一點再去進行攝影,才能夠藉此透過影像和社會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