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講:陳奕翔(攝影師)
主持:謝欣芩(臺大臺文所副教授)
時間:2023年03月21日(二)下午13:20-15:20
地點:博雅教學館406教室

撰稿人:林心嵐(臺大臺文所碩士生)

影像敘事與當代攝影

本次講座邀請攝影師陳奕翔以〈影像敘事與當代攝影〉為題,分享如何解讀平面攝影作品。奕翔老師曾獲得ISPWP(國際專業婚禮攝影師協會)認證,並於2014及2016年分別獲得The Decisive Moment與Ceremony獎項。

本講座與〈攝影的實務與操作〉為系列演講。

講座一開始,奕翔老師首先指出,如今社會是一「視覺文化、全民影像」時代,「影像」的重要性彰顯以影像為優先的社交媒體(如facebook、youtube、instagram等)。現代人的生活,幾乎是由螢幕之間的切換所組成的。奕翔老師引用學者李昱宏曾說的:「如今沒有人可以自絕於影像之外,每日生活裡早就被影像所包圍。」以影像為主軸的社會之中,人們每天都經歷著「看」與「被看」。在這其中,「影像」早已超越了「真實」——圖像成為了代言個體的符號。居伊.德波(Guy-Ernest Debord)亦曾在〈景觀社會〉(La Société du spectacle)一文中提出,當代社會中,「視覺」佔據了重要的中心位置:影像已然取代了真正的人類聯繫,景觀並非影像的堆砌,而是以影像為中介的人之間的社會關係。

奕翔老師接著拋出一個問題:「若都是傳遞訊息,影像和文字有什麼不同?」

這個問題,老師以約翰.伯格(John Berger)和蘇珊.桑塔格(Susan Sontag)兩位重要理論家所言解答。約翰.伯格曾說:「照片作為證據的地位,是無可反駁的穩固,但其自身蘊含的意義卻很薄弱,需要文字補足。所有照片都是曖昧含混的。每張照片都是從連續的時間中,擷取出來的瞬間,因此十分斷裂。照片的意義與閱讀效果,取決於他們如何被使用、在哪裡發表或出版、伴隨的圖說與文章等等。這些都不是攝影者可以控制的,問題在於攝影這個媒介本身。在面對任何照片時,觀看者總是將他或她內在的一部分投射到被觀看的影像上。影像,就像是一個跳板。」蘇珊・桑塔格則說:「一張照片只是一個片段,在時間的變遷裡,它漂入一種柔軟、抽象的過去,向任何一種閱讀方式開放(或與其他任何照片相配)。」

由這兩位理論家所提出的論點可見,平面影像是斷裂的存在,它僅提供了月照者思考的索引,由照片所引伸出的詮釋才是其意義所在。因此,攝影和解讀照片實際上是編碼和解碼的過程。影像由觀看者製造意義:影像的意義在每一次觀看行為中被創造,而這兩者和社會脈絡有無法分離的關係。

描述、分析與詮釋照片的方法,可分為「內容」及「形式」兩塊。形式而言,可對攝影所採取的角度是仰角、俯角、是否傾斜及拍攝者的位置是參與視角或旁觀視角、取景是特寫、中景或遠景等問題進行判斷。特寫會將主體從周邊環境獨立出來,並達到強調細節的效果;中景則呈現主體及部分環境,若是人像攝影,則大約是膝上或腰上的半身像範圍;遠景則會有強調主體與環境關係的效果。

至於內容,奕翔老師則引用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在《攝影小史》中提出的論點:一張照片中所涵蓋的知面(Studium)與刺點(Punctum)。知面所指的是一張照片中理性的、文化的、知識的部分;刺點則是感性的、情感的,無法言喻的刺激。

接著,奕翔老師引導同學思考拍攝題材和自己的攝影關懷,並帶大家觀看大量國內外攝影作品。德國攝影師Michael Wolf拍攝香港的《Architecture of Density》系列,即以中景長焦段攝影鏡頭捕捉香港高樓密集擁擠的景況;《100×100》則以「客觀記錄」的視角拍攝獨居老人與其居住的狹小分租房間。老師引導大家思考,作為一個外國人,如此拍攝香港的原因為何?他是否試圖呈現香港的某種社會現象?同樣拍攝香港,另一位攝影師Benny Lam,則以被類比為「棺材」的由上而下視角拍攝香港蝸居房,以及居住者第一人稱視角拍攝,呈現香港居住環境擁擠、狹窄的情況。而這組照片同時被用於香港社區組織協會(SoCO),老師藉此說明,照片的使用方式並不只有記錄,而更有行動層面的意涵。

Michael Wolf除拍攝香港外,《東京壓縮》系列則以東京通勤尖峰時刻地鐵為主題,以特寫聚焦乘客臉部,透過玻璃拍攝而呈現水霧厚重、擁擠的畫面。攝影師利用單一主角、臉部特寫的絕望表情聚焦主題,而這也讓畫面看起來非常「滿」。另一系列《A Series of Unfortunate Events》和《Fuck You》則以Google Map街景截圖完成,老師藉此向大家拋出問題:「這究竟是誰的作品?」

延續「誰的作品」這一個問題,老師舉出中國攝影師張克純的作品:張克純以黃河周遭景色為主題,拍攝荒謬場景中生活的人,他也刻意選擇霧氣濃重的天氣拍攝,藉此達成迷茫、空曠的效果。但其中有些照片中的原始人物並不同意攝影師拍攝,攝影師便進入畫面,要求原始人物拍攝攝影師。若是如此,這張照片究竟應被視為誰的作品?張克純另有一系列《山水之間》作品,將照片合成為類似山水畫的場景,而這樣的「加工」,是否可以被視為「攝影作品」呢?

另外,老師舉出台灣攝影師吳政璋《台灣「美景」》系列,指出若是一組照片的議題在正在發展中,則會造成作品主題似乎並不很一致但仍然被並置,不過這也沒有關係,有些攝影師也是在長期拍攝過程中漸漸發現自己在意的東西是什麼的。同樣是台灣的攝影師,「差差」李翔Rookie則和吳政璋有著完全不同的關注主題,他以人像攝影為主,早期以長距離觀察視角拍攝他在郵政工作中所遇到的收信者,近期則以近距離拍攝長輩和其他有互動關係的人為主。老師藉此說明,拍攝者和被拍攝的人之間是否有關係也影響了攝影作品最終呈現的效果。黃柏雯則以景色攝影為主,他的「宮廟」和「廢墟」系列以冷暖色調對比呈現出陰森的戲劇效果,又和吳政璋、李翔的作品相較給人截然不同的感受。

在此,老師帶領大家思考,「創做者的描述」和「觀看者的感受」是否可能不一致?他舉出汪正翔的《台北民宿藏畫》為例,對照汪在國藝會網站上的描述和最終呈現的照片之中的落差,老師指出,討論「拍攝照片的理由」並沒有意義,反而是創作者和觀看者對於照片的詮釋才是重要的。而汪正翔則有另一概念攝影系列《名人肖像》,將他在工作中拍攝的名人肖像以馬賽克破壞後再用AI還原,這也呈現了某種後設、詮釋的創作思考。

最後,老師舉出濱田英明的兒童作品為例。濱田英明是台灣版《大誌Big Issue》長期合作的攝影師,慣於使用乾淨的色調和中片幅的相機攝影,許多台灣人也會想要模仿他的創作方式,但老師也藉此提醒大家,相似的題材實際上也可以有許多不同的處理方式,也讓大家繼續保持思考:「如果我有想要拍的主題會是什麼?要用什麼方式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