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佩蓉老師首先從台文館的歷史開始介紹起。作為一間博物館,其勢必要有藏品,以達到研究、典藏、展出與公共服務的目的。作為文學博物館,藏品的意義主要用來詮釋文學史,不論是珍本、手稿、作家的物件,都是台文館意欲徵集的藏品。他們可能透過收藏家、古物店來尋找,或是由作家及其家屬提供。對博物館員而言,如何判定那些物件有價值,就非常考驗其自身的素養。特別是不同的博物館,在徵集的藏品上有不同需求,彼此也經常需要互相支援。譬如國影中心曾接收了不少林搏秋導演的文物,但在劇本層面就需要台文館來協助判別。而對徵集人而言,其所選擇的藏品不外乎往深度與廣度前進,如何為研究扎根,又如何推廣出去,成了當代博物館學最重要的兩個面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