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講:明毓屏(知名作家)
主持:張俐璇(臺大臺文所副教授)
時間:2021年03月16日(二)下午14:00-16:00
地點:臺灣文學基地

撰稿人:吳易珊(臺大臺文所碩士生)

「一九零一年,臺北下雪了。」明毓屏老師說,當時與CCC合作「雪的臺北」系列時,這句話率先打入她的腦中。

CCC為中央研究院執行「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成果之一,2009年起,以結合國家典藏資料素材,發掘臺灣豐厚的歷史、民俗、社會與生態為題材,媒合創作者以史料為元素進行創作,以季刊的方式出版台灣原創漫畫共 20 期。(註一)明毓屏老師曾為電視圈編劇,說起話來輕快有力,動作豐富,坐在臺灣文學基地榻榻米上的同學們,也跟著熱絡了起來。

「雪的臺北」系列以日治時期臺灣為背景,靈感來自葉榮鐘的手札,「二月六日,由臺北大稻埕黃玉階之提倡組織成立天然足會從事矯正弊風之宣傳。三月一日大稻埕中街張方之下婢剪絨(十四歲)實行解纏足,是為解纏足之蒿始。」明毓屏說,當她看到「下婢剪絨」時,就知道,這個故事她「要了」,她察覺到解纏足人選的不單純之處,在她的解讀中,剪絨是被利用的,當時中醫師黃玉階提倡天然足會,貌似矯正弊風,但當時的環境並沒有真的完全接受天然足,否則,為何會選擇一個相較之下社會地位較低的小女孩來放足,而非仕紳們的親族呢?「這個『為什麼』一直是我們寫歷史小說,找到元素的key。」明毓屏說,「下婢剪絨」這四字成為一把鑰匙,打開「雪的臺北」一系列故事。

由她編劇、艾姆兔負責漫畫的《刑大與狐仙》一書,則改編自改編自乾隆年間步軍統領衙門所判的真實刑案,在這裡,明毓屏想做的是重思「刑法」,討論法律的改變與法律的內涵。那為什麼《刑大與狐仙》會是一個BL故事呢?為了先說服讀者,刑大必定要談戀愛,行為必定要有動機和原因。為了戀愛、與戀慕的人一同生活,刑大決定穿上女性的衣服,沒想到卻使清代男扮女裝成為死罪。「為什麼的為什麼,成為我寫歷史小說的動機。」明毓屏說,她以為死刑的廢除會比同性婚姻來得快,然而死刑廢除的成本過高,她曾忽略了社會去執行這件事情的落差。《刑大與狐仙》觸角伸向兩個時間軸——清代與當代,死刑經過時間的流轉,至今依然存在。

明毓屏省思著歷史中的十萬個為什麼,談及歷史沒有必然,「一定有為什麼」。而那個「為什麼」到底是什麼?就是小說家們要回答的事情了。

註一:簡介取自CCC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