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簡介
為增進本校經濟弱勢學生獨立自主精神,擴充生活學習領域,並培養臺大人應具備的基本素養,以厚植畢業後就業能力,特依據教育部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訂定國立臺灣大學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設置要點(PDF檔)
二、學習時間:111年2月至111年6月。
三、執行方式
(一)每學期初同學至申請系統(連結)填寫個資及專長,表達參與意願
(二)本所學習單位將透過管理系統(連結)甄選適合同學,規劃同學學習內容。
(三)經審核通過之同學,請根據適合身分填具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申請書(ODT檔)


(四)學習單位應於開學前向一級單位提出服務學習活動申請,學期初將「學生生活學習助金申請書」並檢具同學相關資料送一級單位審核。

(五)名額:2名
(六)申請期限:即日起至2月17日止
注意事項:110-2學期符合資格且有意申請的同學,請填寫「學生生活學習獎助金申請書」,並檢附110-1成績單(可於開學前補交)、109年父母及本人綜所稅清單、3個月內戶籍謄本送交所辦。

 

如有任何問題,請至所辦詢問。
電話:3366-4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