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研究方法上,羅老師引用萊昂・埃德爾(Leon Edel,1907-1997)的觀點:「傳記是一種藝術」,強調其介於史料與文學之間,除了作為歷史參考之外,也包和作傳者的敘事技巧、主觀立場,以及寫作和出版當下的時代意識,並且在撰寫的過程中,傳主本人和家屬亦可能參與創作及審稿的過程,因此一本傳記往往具備多重記憶的相互競逐與對話。關於傳記與記憶,馮亞琳於〈文學研究的記憶綱領〉概述了傳記研究主要的五個方向:文本中的記憶原型、記憶的模仿、文學體裁作為記憶場所、文學史作為結構化記憶、以及文學作為集體記憶的媒介。由此延伸出三種常見的記憶概念:社會記憶、集體記憶與歷史記憶。傳記的出版與流傳,即是藉由「敘事」成為社會記憶的一部分,參雜了個人生活經驗與社會認同的互動過程。